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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都给老娘说中文!_分节阅读_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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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是单元音韵母——阿,哦,额……”他一边讲,一边小心翼翼地看向秃叔,见秃叔板着一张脸冷冷地望着他,心里一惊,“怎么了……公爵?”

    “没什么。”秃叔活动了一下手腕,“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看你这头头发挺不舒服的,明天剃光了再来。”

    ?第二天?“公爵……”门外有人叩门,声音有些颤抖。

    “进来。”秃叔轻声说,看着家教和自己一样秃秃的脑袋,秃叔心情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接着昨天讲吧。”

    ?第三天?授课完毕之后,光头家教贼眉鼠眼地四下瞄了一阵,确定没有人在之后,冒着大不讳神秘兮兮地塞给秃叔一个小瓶子。

    “公爵,这个是我专门托人从麻……额,不是,是一位魔药大师那里弄来的。您试试,效果很不错。”

    秃叔莫名其妙,低眉一看:XX牌生发剂晚上临睡时,秃叔看着厄里斯魔镜中的自己,最后一咬牙,挤了一点半固体到手上,直接往脑袋上抹。

    ?第四天?秃叔早上一醒就站到镜子面前检查效果。

    果然是强效生发剂,一夜就长出了头发,虽然是地中海型,但总比没头发好。这一天没有秃叔的课,他在走廊里瞎晃悠也没有碰上任何一个人。于是急切想知道自己新发型如何的秃叔叫来了油条兄。

    油条兄见到秃叔后虎躯一震,一句话也没说,飘出去了。

    然后秃叔就听到了魔药大师配置魔药时手一抖把魔药室炸了的消息。

    秃叔郁闷地拉开抽屉——为了掩人耳目,他把镜子藏在抽屉里——摸摸中间那一块秃,心想可能是自己抹错了地方。

    ?第五天?秃叔顶着莫西干发型好不得意地唤来自己另一个忠实的属下:卢修斯?马尔福。

    卢修斯看见秃叔的反应不外乎和油条兄一样。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秃叔,直到离开秃叔的办公室下巴也没合上。

    然后秃叔又听人说校董办公室爆发出一阵莫名且诡异的狂笑。

    秃叔看着兜里用的只剩一点的增发剂,暗自下定了决心。

    抹旁边不行,抹中间不行,那我就全头都抹!

    ?第六天?秃叔得意地走在校园里。他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不再像前两天,他现在满头满脸都是毛发。他很哈皮。

    这时突然有人一拍他的肩膀:“海格,我有个事想要你……”邓爷说到一半,停住了。好一会儿他才一脸歉意地说,“认错人了不好意思。”

    秃叔悲愤了!

    ?第七天?从此,人们再也没有见过秃叔的那位中文家教。

    025_Undercurrent

    [对于斯莱特林,我只有两样不懂:这也不懂那也不懂。]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叫做:刮刮乐。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中头彩。

    我一不小心刮开了哈利高大全的形象,可是看到的却不是我所期盼的“欢迎下次再来(忽悠我)”而是“我就是爱记仇的小心眼怎样?你给我死天边去再也不想看见你!”

    我刮中了头奖,但我不乐。

    当然啦,彩票这种东西不能只买一家,于是我在无意中又刮了另一人:白毛哥。然后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又刮中了。在白毛哥高傲到不可一世,一天不炫富心里不舒服的外表下居然藏着一颗堪比福利院大妈的善良心肠……我真的很想仰天狼嚎一句:“这里真的是我所知道的《哈利波特》世界么?!”

    我啃着手中的稻米饼扭头看向和我隔着两个学院桌的白毛哥,而他也正好瞪过来,我不敢对上他的视线,只好低下头拼命往口里塞稻米饼。现在是星期一的早餐时间,距离我和白毛哥互相协助两人两腿(每人都有一腿受伤)跛回霍格沃茨已有九个小时——在庞弗雷夫人加班加点地治疗下,我们进化到了两人六腿(正常腿、石膏腿、拐杖)的超能状态。

    “干嘛低头啊。”弗雷德从我这里搜刮走一个稻米饼。然后他的兄弟乔治立即掰去一半,接着说道:“是啊,你没有到马尔福家那个小混球一脸恨不得把你吞下去的模样么?”

    两位大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又不是故意把活点地图放到风衣口袋里,在回校后一时有点羞愧把风衣还给白毛哥的。我不是故意的。我可怜巴巴地看向韦斯莱家双胞胎,将我的苦衷娓娓道来。谁料这俩红毛不良青年一点不了解少女心,一边说着什么“就算地图被撕毁了也好,反正就是不能让马尔福拿着,我们讨厌他”,一边把我推向斯莱特林学院桌。

    比起格兰芬多学院桌的热闹,斯莱特林学院桌则显得冷冷清清、不,不是冷清,是坐在这张桌子上的学生都惜字如金,心智成熟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这里坐着的都是一群披着少年少女外表的大叔和大婶儿!

    在我就要走到斯莱特林学院桌旁时,白毛哥突然和刚才的我一样,深深低下头去,假装一丝不苟地对付自己的早餐。

    “……马尔福同学。”我单脚跨过长椅就要坐下,偎在白毛哥身边的母牛小姐潘西?帕金森突然尖锐地叫起来:“不要坐,很脏!”说完她迅速地挽住了白毛哥的手臂,白毛哥本来正在喝汤,被她这么突然一挽,汤匙一斜柳鱼汤立即洒了出来。他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不过以白毛哥是心口不一系这点来判断,说不定心里早就乐开花了。

    闻言我不禁低下头扫了一眼斯莱特林学院桌的长凳,用食指在上面抹了一下,还好,于是我坐下说:“没事,我不怕脏。”

    母牛小姐顿时一副吃噎住的表情。“我是叫你……”她反驳说,不过白毛哥看了她一眼,她立即闭嘴了。

    “呃……”看起来白毛哥不太想和我说话的样子,我只好抠抠头说,“卢平先生——就是尖叫棚屋里的那位,托我来跟你说声抱歉。他捎了点稻米饼来,吃吗?”我把手中的稻米饼举起来。

    他眯眼看着我,最后眼神停留在稻米饼被我咬缺的圆弧上:“你要我吃你吃过的?”他的音调微微上扬。

    ……拿错了嘛。“弗雷德,麻烦丢块稻米饼过来,谢谢哦!”我朝格兰芬多学院桌大喊。

    弗雷德毫不含糊,一稻米饼砸白毛哥脑袋上。“手滑了~”弗雷德说,然后和他的兄弟们笑成一团。

    弗雷德……其实你看过《灌篮高手》的吧!你肯定看过的吧!

    帕金森心疼地把粘在白毛哥头发上的饼渣拍下来,愤怒地盯着我。白毛哥却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喝他的汤:“如果你只想跟我说这些的话,那你现在可以走了。”他冷冷地说。

    咦?没生气?白毛哥今天吃错药了么?我大喜,忙双手合十嘿嘿笑道:“马尔福同学能不能把活点地图还给我呢?那个不是我的东西,所以……”

    “不能。刚才潘西说的话没有听见吗,说你会弄脏了斯莱特林的椅子。泥巴种。”他的语气依旧是冷冷的——我一直以为白毛哥只会不屑的语气,没想到今天被我激发出来一个“冷冷的”。

    “……太过分了吧!你这根本就是红果果的种族歧视!”我使劲儿一拍桌子,“道歉!我要求你向我道歉!”

    他慢吞吞喝完最后一口汤,优雅地放下汤匙,垂下眼睑并不看我。他重复了一遍:“道歉……嗯……那么你害我骨折的时候道歉了吗,你的朋友把稻米饼扔我头上的时候道歉了吗?萧铅笔,我发现你不仅不会道歉,就连……我以为你至少会来跟我说声‘谢谢’。”说到这里,他看着我“哼”了一声。

    我愣住了。说真的,我根本没有想过白毛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也许是原著的干扰,也许是电影的迷惑,又或者只是我个人这些天来的判断,不知不觉中就一直把他放在敌对的位置上,而我也绝对不会向自己的敌人道歉或道谢。“我、我不知道……我以为……你不会想要我的道谢。那我现在说还来得及吗?”毕竟白毛哥是真的救了我一命,再加上我现在迫切需要拿回活点地图,所以偶尔低一次头也没什么关系。

    能屈能伸大丈夫嘛!

    “不必了。”他霍然起身,帕金森立即也站起来掺着他。白毛哥闭了一会儿眼,高傲地抬起下巴:“你难得聪明了一次,没错,斯莱特林就是不需要泥巴种的道歉与道谢。反正我们斯莱特林就是这样,不管做什么都得不到应有的评价与回报。”他扔下这句话,在帕金森地搀扶下一步一崴地离开了。

    我又刮了白毛哥一次。这次里面写着:会骄傲会冷漠自尊心极强的普通小孩儿。看着白毛哥的背影,想吐的话没吐出来:你不是反派么……?反派不就是嚣张跋扈横行乡里最后被主角K.O.的角色吗?反派不就应该把自己的所有罪行刻在脊梁骨上然后让大家在背后指指戳戳的人物么?

    我第一次觉得,斯莱特林这种生物很难懂。大概不是本星球的。 ( ˉ □ ˉ )

    因为哈利和韦斯莱兄弟的关系,我大概成为了唯一一个不被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欢迎的格兰芬多学生,虽然他们没有直接说,金妮也极力邀请我去看他们训练,但我还是委婉地拒绝了这姑娘。我说身体不适,想要回卧室休息会儿。

    金妮还打算说点什么,赫敏却一脸恍然大悟地表情拉走了她。我很感谢赫敏的想歪,只有这样我才能从海绵里挤出有限的时间——来摧残、不、是研究那本日记。

    昨晚一回到寝室我就把日记摁进了脸盆里,我可不想一直捧着一本被浇灌过各种奇异化肥的日记。我连夜把它架在壁炉上企图烘干,可是早上去上课时却忘记把它拿下来。等我把它抢救下来时它已经被烤黄了——如果这本日记真的有自己的意识的话,我想它可能已经从这些差别待遇上知道自己换主人了。

    直接上皮鞭上火钳那不叫折磨,那叫傻人发泄,面对一本会交流的日记,我决定智取:我要日记里的小秃叔自愿带上猫耳叫我主人!带着这样的小魂器去秃叔面前溜一圈秃叔一定会哭的吧~我削好铅笔,摩拳擦掌,觉得就像要和上帝对话——在我穿过来之前,“和上帝对话”是一款很有意思的网络游戏,具体就是在一个私聊室里和一个自称是上帝的机器人对话。当然啦,对我来说这样的游戏一点意义没有,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就说了一句:“你会说中文吗?”,上帝说了一句:“不会。”然后对话就结束了= =

    诶,好怀念啊,不知道这么久了那个上帝学没学会中文。

    希望这次不会这么无聊。

    我翻开日记本第一面,踌躇满志地写下:“你会说中文吗?”

    “……不会。”阿汤哥你不乖哦,居然给我装上帝。

    还没等我提笔写点什么,日记本上又出现了极漂亮的手写体。虽然不想承认,但阿汤哥的字真的不错,我这一手烂字都不好意思拿出手。而且不愧是有自己思想的日记,他大概猜到我并不能熟练的运用英文,所以基本都是用最简单的单词和语法在和我对话。他说:“我叫汤姆?里德尔,你呢?”

    “我叫‘主人’。”我得瑟地写下master这个单词。

    阿汤哥沉默了。

    过了不久,字又从日记本那泛黄的纸页上显示出来:“你是中国人?”

    “对啊,我是。”

    “那你认识路飞么?”

    ……我可以说不认识吗?我黑线了,谁要认识那种脑子不清楚的穿越者啊啊啊!

    没有等到我的回答,阿汤哥又心急地说:“不认识没有关系啊,会说中文就行了。你会的吧?”

    我终于能插上嘴,老实说:“会。”很奇怪,秃叔的气势比我强就算了,为什么我总感觉阿汤哥也比我气势强很多?难道是我的错觉?“你想问什么?”

    他想了想,然后回答我说:“路飞总说‘兄弟如手足’,什么意思?哥哥弟弟就是自己的手和脚?”

    我吐血,这种典型的直译您能不拿出来丢人现眼么?我懒得跟他废话,于是直接告诉这位求知若渴的阿汤哥:你不需要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你知道了也没啥用。您的金口是永远不会说出这句话的。他听出了我话里的嘲讽,生气地质问我为什么。他的问号写的大大的,重重的,就好像是一个人用尽手上力气,要用羽毛笔把纸划破似的。

    我继续闷头写:“在我们中国,这句话里的兄弟就是好朋友、铁哥们儿的意思,你有朋友吗?你有属下,有敌人,也有无数崇拜你害怕你的人,可是,你有朋友吗?”

    他不说话了。就在我感到无趣准备合上日记的那一